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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样认定劳动合同的效力
释义
    劳动合同的效力就是劳动合同对当事人的约束力。根据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就受法律保护。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征得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劳动具体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同时应当注意,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和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两回事。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有的情况下劳动关系已建立,但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已生效,但并没有实际用工,劳动关系尚未建立。【风险提示】违反劳动合同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违反已经履行的劳动合同。这时劳动关系已建立,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就要按照本法的规定承担违法责任,如《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另一种就是违反已生效但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这时劳动关系尚未建立,劳动合同法没有对这种情况下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作出规定,这就需要合同双方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这时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约定办,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就无从承担责任。因此,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履约责任。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怎么认定
    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违反我国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规定的,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的保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劳动合同的效力由谁确定
    劳动合同的效力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定。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2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应当通过仲裁程序或诉讼程序,以裁决或判决的形式确认劳动合同无效。【风险提示】在实践中,我们可以在提出某个争议的过程中,将劳动合同作为证据的方式来由法院或者仲裁委进行认定。也可以单独就劳动合同效力问题提出劳动合同效力的确认之诉。所谓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的法律关系是否存在。申请的请求内容就当是:请求依法确认申诉人与被诉人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无效劳动合同怎么认定
    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分析,大致有以下三种: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这里的“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威胁”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欺诈、威胁或者乘人之危,违反了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必须遵循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因此,以此种手段订立和变更的劳动合同无效。除此之外,其他诸如采取恐吓、威逼等手段,使对方当事人违背其真实意思而订立和变更的劳动合同也是无效劳动合同。需要指出的是,该项内容不仅指用人单位,也包括劳动者在内。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这主要是指用人单位通过订立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条款中,只规定自己的权利,而对涉及劳动者的条款,则更多地规定的是义务,对劳动者应当享有的权利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责任则不作规定。这种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劳动合同。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违反了法律法规特别是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自然无效。这种无效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况,一是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用人单位不具有法人资格或者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劳动者不具备劳动行为能力或者尚不满16周岁等。二是劳动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工作时间超过国家规定,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劳动报酬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等。【风险提示】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之所以不规定无效劳动合同的起算时间从履行的时候起,主要是因为无效劳动合同的订立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而对建立在错误基础之上的劳动合同是不应予以承认的。
    哪些劳动合同是没有效力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风险提示】对因无效劳动合同向对方提出的赔偿请求,既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提出,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指的无效劳动合同,是指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而不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自己认定的。
    “分包合同”的法律效力怎么认定
    一般只要分包合同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一、分包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须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2、总承包人发包给分包人的是其总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3、分包人须具有要相应的资质条件,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人负责,并与总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二、不存在以下合同无效的情形: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是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无效的情形,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风险提示:从法律关系上分析,分包有两种情况:1、分别承包,即各承包人均独立地与发包人建立合同关系,各承包人之间并不发生法律关系。2、联合承包,即承包人相互联合为一体,与发包人签订总包合同,然后各个承包人再签定数个分包合同,将项目建设中的各个单项工作落实到每一个承包人。在实践中,这两种分包合同被广泛地使用,但它们的法律效果很不相同。在分别承包中,各个承包人相互单独地对筹建单位负责,相互之间不发生任何法律关系;在联合承包中,承包人共同地对筹建单位负责,承包人之间发生连带之债的法律关系。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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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3: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