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月13号离职公司是否必须缴纳社保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上半月离职时,社保公司可以不交当月社保费;而在下半月离职时,社保公司需要交纳当月社保费。公司有责任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为劳动者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手续。 法律分析 如果劳动者是在上半月离职的,则当月的社保公司可以不交。如果是在下半月离职的,则当月的社保公司需要交。公司需要在当月及时为劳动者缴清社保,或者依法为其办理社保和档案的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拓展延伸 离职员工社保费用的缴纳规定及注意事项 离职员工社保费用的缴纳规定及注意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员工离职时,公司确实需要继续为其缴纳社保费用。具体缴纳规定包括:1.在员工离职当月,公司需要继续为其缴纳社保费用,直至离职手续完成;2.缴纳的社保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3.公司应按照员工离职前的工资基数进行缴纳,不得随意调整;4.注意事项包括及时办理离职手续、保留相关证明文件、妥善保存缴纳凭证等。以上是离职员工社保费用缴纳的规定及注意事项,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确保员工权益和公司合规经营。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离职员工社保费用的缴纳有明确的规定和注意事项。根据法律,如果劳动者是在上半月离职的,则当月的社保公司可以不交;如果是在下半月离职的,则当月的社保公司需要交。公司需要在当月及时为劳动者缴清社保,或者依法为其办理社保和档案的转移手续。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确保员工权益和公司合规经营。注意事项包括及时办理离职手续、保留相关证明文件、妥善保存缴纳凭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十章 社会保险监督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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