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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城管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职能区别
释义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是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机构,其职责包括贯彻法律法规、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制定地方性法规、指导监察行政执法、建设队伍和处理重大案件等。其行政处罚范围涵盖市容环境、规划管理、工商管理、公用事业、节水、停车、园林绿化、环境保护、施工现场、河湖管理、黑导游和黑车等13个方面。
    法律分析
    城管就是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主要是负责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目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导游、黑车等13个方面。
    拓展延伸
    城管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职责与权力范围对比
    城管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职责和权力范围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城管主要负责城市管理和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市容环境、交通秩序、市场管理等方面的监管和执法工作。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则更广泛地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执法职责。在权力范围上,城管在城市管理和维护公共秩序方面具有较大的权力,可以进行行政处罚和强制执行;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则根据各自所属领域的法律法规,行使相应的执法权力。总体而言,城管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职责和权力范围有所不同,但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而努力。
    结语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是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部门。他们承担着维护城市管理秩序、治理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等方面的任务。同时,他们也负责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的工作涉及多个领域,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等。他们的职责是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城市管理秩序,推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完善。通过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他们努力保持廉政勤政,为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做出贡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是城市管理的中坚力量,为我们的城市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结合本地方实际提出调整行政处罚权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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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11: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