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人不在家,去家里犯法? |
释义 | 欠钱不还去他家闹犯法。债权人追讨债务时,未经债务人同意去债务人家住的,是属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有可能构成犯罪的 1、债权人找债务人索取债务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但债权人索取债务,不能严重影响债务人生活。如债务人拒不偿还,可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包括罚款、拘留等处罚)。 2、上门要账,涉嫌私闯民宅的行为,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所以对于要账,最好采取法律诉讼的途径,暴力索账很容易出现触犯法规的情况。 非法侵入住宅罪中“住宅”的认定 1、用于生活居住。住宅的用途是居住,为生活所用。该场所应具备普通的日常生活设备以维持居民起居饮食之需要,但并不要求该场所具有永久性,只要具有某种程度的连续性即可。所以本罪的对象排除了商店、公共场所等。同时,供旅客使用的旅馆的客房,在认定为住宅时,应当慎重,除非该旅客长期租用同一客房,一般情况下不宜认定为住宅,至于"长期"的时间期限,可以结合当地房屋租赁市场的最低起租期限确定。当然,也不需要居住者总是正在住宅之中,而只要实际上使用于日常生活即可。 2、相对隔绝。住宅强调私有空间性,通过相对封闭的空间构造,住宅成为个人与社会区隔开来的自然屏障。这种隔绝性赋予住宅权人有权自由拒绝任何非法侵入。所以,只要居住者意识到居住地的隔绝性而感到可以安全居住,不论是帐篷房还是野营车,都能成为住宅。而单位的值班室、保安室、学生宿舍等等,虽有人居住,但长期处于人来人往的热闹之中,其与外界的联系远较相对隔离的私人住宅要强的多,也不宜认定为住宅。 3、现实占有。住宅不限于是居住者作为自己的区域所占据的场所,也可以是为他人所占据的场所。而且不问其房屋、建筑物等所有关系如何。借用人供其日常生活所用的借用屋,也是其住宅。另外,由于以目前对住宅进行管理支配权的事实为基础,不需要住宅是被合法占据,只要不合法的居住事实上被维持着,也应该被保护。因此,只要事实上处于居住状态的人,也有权不允许其他人非法侵入,其不合法的居住状态只能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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