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如何处理 |
释义 | 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正常还款不干涉;资不抵债时,债权人按法院执行顺序受偿;拥有所有权和担保物权的债权人优先受偿。对同一人负多笔同类债务,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少的次之,负担重的再次之,然后按到期时间和比例抵充。一、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的处理办法。各债权人以合同为基础,正常债务,正常偿还,互不干涉。如果资不抵债涉及多个债权人对一个债务人申请执行和参与分配,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 二、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除非另有约定,按以下顺序清偿: 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 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 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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