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消费者在超市购买到过期商品并因此受到损害,他们有权主张商品价款的十倍或者所受损失的三倍的赔偿金。即使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也会增加到1000元。此外,如果超市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还可以主张“退一罚三”的权利。 法律分析 在超市买到过期商品的,过期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品价款十倍或者所受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不足1000元的,增加到1000元。若是超市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还可以主张“退一罚三”。 拓展延伸 超市商品过期后的赔偿规定及应对措施 超市商品过期后的赔偿规定及应对措施根据不同地区和超市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在超市内过期,超市会提供一定的赔偿措施。赔偿方式可能包括退款、更换同类商品或提供赔偿券等。消费者应及时联系超市客服或前台工作人员,提供购买凭证和过期商品,以便进行赔偿处理。同时,消费者也可以要求超市提供书面的赔偿规定,以便在需要时进行维权。为了避免购买过期商品,消费者在购物时应注意检查商品的保质期,并选择未过期的商品。此外,如果发现超市经常出现过期商品的情况,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权益和其他消费者的利益。 结语 根据不同地区和超市的规定,超市商品过期后的赔偿规定及应对措施可能会有所不同。消费者应及时联系超市客服或前台工作人员,提供购买凭证和过期商品,以便进行赔偿处理。同时,消费者也可以要求超市提供书面的赔偿规定,以便在需要时进行维权。购物时应注意检查商品的保质期,并选择未过期的商品,以避免购买过期商品。如发现超市经常出现过期商品的情况,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权益和其他消费者的利益。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