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这个人失踪了,还能起诉他吗? |
释义 | 什么是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失踪人的财产怎么处理?关于宣告失踪您是否也一样存在许多疑问,今天就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1.下落不明满多长时间才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两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注意!!!所谓下落不明,是指自然人持续不断地没有音讯的状态。 2.什么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 《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注意!!!宣告失踪只能由人民法院作出。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 3.利害关系人包括哪些人? 利害关系人包括被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与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4.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有无先后顺序? 没有先后顺序。 宣告失踪的申请可由这些利害关系人中的一人提出或者数人同时提出,没有先后顺序的区别。 5.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是哪一天? 《民法典》第四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注意!!!上述规定中的“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失去音讯之日作为起算日不算入,从下一日开始计算。 6.失踪人的财产怎么处理? 由财产代管人代管。 《民法典》第四十二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7.财产代管人需要做什么? 履行法律规定的下列职责。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失踪宣告可以撤销吗? 满足条件可以撤销。 《民法典》第四十五条规定,“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请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今天的法律小知识就分享到这里了,我们下期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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