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礼金怎么处理 |
释义 | 起诉离婚的,关于礼金的返还,可以由男女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若双方属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情形的,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没有结婚证用退还彩礼吗 赠与彩礼的前提条件是缔结婚姻,一旦婚姻关系无法缔结,即使赠与的财产已交付,赠与的一方仍然可以要求返还。其属于以下几种情况: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需要在扣除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花费后归还;2、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彩礼需要退还给男方;3、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共同生活,彩礼归属于女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离婚要退回来吗 彩礼属于男方对女方赠予,根据我国风俗习惯解除婚姻关系时,女方不用返还彩礼。但是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时,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三、何为赠与彩礼属于赠与行为吗 婚前支付彩礼的行为视为对一方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可以解除赠与合同,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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