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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用于公益事业的运输服务交税吗
释义
    用于公益事业的运输服务不交税,相关规定如下:
    1、无偿提供货物需要视同销售,公益性无偿提供运输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2、对于有形的动产(货物)而言,其无论是自产的还是外购的,只要进行无偿赠送,不管是不是公益性捐赠,企业都要作视同销售处理。这样做的原因:这批被捐赠的货物,以后还可能发生流转,只有赠送的环节做了视同销售处理,才能保证增值税的链条不断,否则,货物没有进入最终消费状态,增值税就中断了,这不符合增值税法的相关规定(增值税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3、而增值税范围内的应税服务项目,如果用于了公益性的项目,不视同销售,是因为用于公益性这个项目时,该应税服务一般就已经进入最终消费环节了(比如:用于公益性活动的运输服务,运输完了这个服务就结束了),以后不会再流转了,增值税链条结束。
    法律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第一条
    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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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8:2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