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暂缓量刑的特点? |
释义 | 律师分析: 1、对被告人暂不处以刑罚。 2、对被告人有罪宣告。 3、由设置的专门机关负责监管,并由专职的考察官进行考察。 4、对暂缓量刑人员的监管考察,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法律依据】: 《刑法》 第48条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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