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卖二手房时,不要急着签中介服务合同,要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条款,避免被合同陷阱欺骗。此外,要查看中介服务费对应的服务项目,遵守物价部门审核标准收取费用,并提供原始发票。 法律分析 首先,进入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场所时不要立即签署二手房中介服务合同。卖房人或购房人进门后首先应认真阅读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合同格式条款,并谨慎思考。不要急于签字,以免掉入合同霸王条款陷阱。 其次,许多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企业的店内收费公示牌和合同中,大多数只写明收取中介服务费的标准,但不明确列出收取中介服务费所对应的服务项目。此时应仔细查看。 最后,二手房中介服务企业收取中介服务费后,应提供对应的代交买卖房屋的各类税费服务,但必须按照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收取。二手房中介服务企业不得额外收取费用,还必须向消费者提供各类税费的原始发票。 法律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