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无效宣告的原因包括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专利无效宣告的原因包括: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不符合新颖性、创造性或者实用性; 2、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为现有设计,无明显区别或者与先前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原申请文件记载的范围; 4、独立权利要求未能从整体上反映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方案,记录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专利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专利权授予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七条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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