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旅态世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将对城市规划区拆肢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闭告民共和国土地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