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著作权被侵权损失的计算: 1、被告侵权减少原告利润; 2、被告以报纸、图书出版或者类似方式侵权的,可以参照国家有关报酬的规定; 3、原告合理的许可费; 4、原告复制品销售减少的数量乘以每件复制品的利润之积; 5、被告侵权复制品数量乘以原告每件复制品利润之积; 6、原告许可使用合同因被告侵权无法履行或难以正常履行而造成的预期利润损失; 7、因被告侵权导致原告作品价值下降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九条 为保护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权利人可以采取技术措施。 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不得以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为目的制造、进口或者向公众提供有关装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避开的情形除外。 本法所称的技术措施,是指用于防止、限制未经权利人许可浏览、欣赏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有效技术、装置或者部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