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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债太多能提取公积金吗
释义
    一、欠债太多能提取公积金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十四条就住房公积金的用途及提取条件分别作了原则性规定。只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能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拓展内容
    欠债太多,但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能提取公积金:当事人是按期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当事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当事人离休、退休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等。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对自住的房屋进行购买、兴建、翻新等的。
    2、债务人退休、离婚后。
    3、债务人完全没有劳动能力,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在缴存公积金的。
    4、债务人出国定居的。
    5、债务人购买房屋后,用公积金偿还贷款的。
    6、住房公务金缴存者死亡后,也可以提取个人和单位缴存的公积金。
    通过上文的分析,债务人只要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并且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提起情形的,就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债务人是指需要承担特定法律责任的人,而债务人的特定法律责任是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不清偿债务的,会构成债务违约,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人有可能面临强制执行的问题。
    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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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3:5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