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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不发工资可以报销费用吗
释义
    

法律主观:
    


    股东可以发工资,因为股份和工资是可以并存的。只要股东在公司中有职务并付出劳动的,公司就需要发工资,如果以股东具有股份为由而不发放工资的,属于违反《 劳动合同法 》的行为。因为不管有无股份。只要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就需要 签订劳动合同 ,并按照合同内容支付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 申请支付令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法律客观: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2005)12号第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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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