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问一下那个关于一般情况下行政处罚的程序是? |
释义 | 在作决定程序分别两类行政处罚案件规定了不同的程序,即对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决定程序分别作出了规定。行政处罚法规定,以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这是对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的决定程序: 1、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或者行政处罚案件调查人员对案件的调查已经终结,当事人违法事实基本查清,并且可以根据事实,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确定给予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或者调查人员应当将情况报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并附有对案件的处理意见。 2、行政机关负责人对案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进行审核,行政机关负责人进行审查时,应当认真审查执法人员处理行政处罚案件,是否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发现违反法定程序的,必须及时纠正。认真核实执法人员给予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是否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适用法律的规定是否适当,发现有不适当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办理。认真审查违法事实是否确凿,证据是否充分,发现有不足的,应当责成执法人员予以补充。 3、行政机关负责人经审查后,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的行政处罚案件,即可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不能即时决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可以将报告和意见交有关机构,如法制办公室、法规处等机构进行审查,再提出处理意见,行政机关负责人根据有关机构的意见,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4、行政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将即将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告知当事人,再次听取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意见与申辩。当事人的意见与申辩和行政机关调查的事实、对案件的认定有出入的,行政机关应当进行复查;当事人无异议的,行政机关可以即时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5、制作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的作决定程序,行政处罚法作出有别于一般案件的规定,目的是为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的正确、有效。行政处罚法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的作决定程序,除按一般案件决定程序办理外,增加规定了由行政机关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对于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的区分,应当从行政机关进行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经验出发,予以确定。例如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严重,处罚比较严厉的行政处罚案件。这类重大、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有的当事人会要求举行听证。对于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需要按照听证程序,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举行听证。经过听证,需要按照听证程序,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举行听证。经过听证,需要进一步调查的,行政机关应当继续调查,查清事实后,再作决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可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作决定,应当由行政机关首长召集行政机关的负责人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法律这样规定是表明对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持极为慎重的态度,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处理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能够既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能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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