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用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的用工关系如何认定 |
释义 | 属于劳动关系,劳动法规定,招用人员时只需要年满十六周岁即可,并没有说超过了退休年龄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可以招用。且劳动者并没有开始享受养老保险的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的劳务关系的认定标准,因此,按正常的劳动关系处理即可。风险提示: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劳动法》第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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