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债务人死亡没遗产可以告继承人吗?
释义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债务人死亡没遗产可以告继承人吗?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债务人死亡没遗产可以告继承人吗?
    1、债务人死亡没遗产不可以告继承人,遗产自然就归属于继承人,而遗产是债务人,即被继承人全部财产上的权利、义务。
    由于债务人的债务未得到清偿,在这些遗产上,债权人的债权及继承人的遗产继承均要从这些财物中实现。那么自债务人死亡开始,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继承人之间就存在着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既然双方存在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那么债权人就有权直接起诉遗产继承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二、欠款人死亡了是否可以向其家人要债
    首先要看债务人的近亲属是否对已死亡的债务人生前所负债务承担清偿义务,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首先,要区分死者所负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是债务人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共同债务是债务人为家庭共同生活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及为家庭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共同债务又分为夫妻共同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由债务人本人偿还,债务人死亡的,用债务人的遗产清偿。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家庭共同债务应当由家庭成员共同偿还。
    在当代的社会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之下,遗产的继承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还是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的,比如说放弃继承或者是根本就没有遗产可以继承,那么继承人肯定是不需要承担相信的责任的,这个时候对于债权人来说也不能够关于债务方面的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继承人。
    上海房产继承请律师一般多少钱?
    一、上海房产继承请律师一般多少钱?
    哪个地区的,地区不同,律师收费不同,就纠纷的标的额多少,律师是根据标的额的比例收取律师费用,很多律师也是可以协商的。
    由于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针对所有民事案件的,而遗产继承属于民事类中的一种类型,所以遗产继承律师收费标准和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差不多的。
    遗产继承律师收费标准:
    1、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6%,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2、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
    3、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4%;
    4、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
    5、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2%;
    6、5000万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1%;
    7、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
    二、房产继承诉讼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1、关于继承发生的证据,如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
    2、关于继承人的证据,如户口簿等,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身份关系及继承人的人数;
    3、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材料;
    4、被继承人的遗嘱;
    5、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尽义务情况的证据;
    6、继承有无法定照顾事由的证据,如残疾等;
    7、有尚未出生的胎儿要出示医院诊断证明
    三、房产继承诉讼一般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籍继承人需要提供经过公证书予以认证;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房产继承如要请律师来处理的话,那么是需要支付一笔律师的费用,而对于这笔费用的收取会按房产所标的额来进行支付,一般所标的额越多,那么所存在的律师费用就会越多,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流程来。
    债务人死亡怎么起诉继承人?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债务人死亡怎么起诉继承人?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债务人死亡怎么起诉继承人?
    债务人死亡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的方式起诉继承人。债务人死亡,是可以起诉继承人的。不过,继承人只能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1、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中,均明确了这一点。债权人要追讨债务,首先看债务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
    2、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他的债务由他的继承人承担;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放弃继承的除外)。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继承人才能进行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
    二、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是什么?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不因为其死亡而进行消亡,如果其债务人死亡的话,在死亡之后所涉及到的财产,首先是要用来归还债权人的债务的,如果财产已经被继承人所进行成的,那么继承人是需要承担起相关债务,债权人是可以向在继承人提起法律诉讼,要求其按照原有的债务关系来进行偿还债务。
    在当代的社会,债务人死亡那么相关的债务应当由谁来承担,这个在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也就是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比如说债务人死亡,但是留下遗产的并且由继承人继承,那么继承人应当在其继承的份额之内来承担还款的责任的。
    法律规定继承律师怎么收费?
    一、法律规定继承律师怎么收费?
    法律规定继承律师应当是根据财产的标记额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收费。
    1、不涉及财产关系,按件计收,每件4500元至10000元,重大、疑难,复杂的,双方可以另行协商。
    2、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加计收:
    ①1万元及以下,按每件1000元计收;
    ②1万元以上至10万元,按照5.2%计收;
    ③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按照3.9%计收;
    ④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按照2.6%计收;
    ⑤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按照1.3%计收;
    ⑥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按照0.65%计收;
    ⑦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按照0.325%计收;
    ⑧5000万元以上的,双方协商。
    所称诉讼标的额,包括反诉标的额,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按较高者计算。
    3、规定系指一个审级计收标准,曾代理一审又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重审的,可按一审标准减收,减收比例由双方当事人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另行约定。
    二、河北遗产继承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1、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6%,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2、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
    3、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4%;
    4、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
    5、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2%;
    6、5000万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1%;
    7、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
    说明:
    1、办案过程中的交通费、差旅费、复印费、查询费、翻译费、鉴定费等由委托人预支,按实报销。
    2、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涉外案件的代理费,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为普通民事、经济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2倍。
    3、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5000-20000元/件。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发生的继承方面的一些纠纷,选择到当地的人民法院,积极诉讼要求解决继承纠纷完成是可以的,但是在这个过程当中,因为这其中就会涉及到很多的法律的知识,可以委托律师来进行处理的,但是律师将会根据财产的标的额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收取相应的费用的。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是否可以直接起诉继承人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是否可以直接起诉继承人视情况而定。
    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继承人。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债务人不能直接起诉继承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债务人死亡无继承人谁还钱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债务人死亡无继承人谁还钱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债务人死亡无继承人谁还钱?
    无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所有,可以找国家还钱,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可以找集体经济组织还钱。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二、债务人死亡债务关系终止吗?
    不会,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包括: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三、债务人死亡起诉保证人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债务人死亡起诉保证人需准备哪些材料?
    (一)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二)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
    (三)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四)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五)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五、债务人死亡起诉保证人可以委托哪些人做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在债务人去世后,没有继承跟没有遗产的法律性质是不一样的,结合遗产继承情况才能确定债务人死亡无继承人谁还钱。如果债务人没有任何的遗产,也没有担保人,债务又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死亡会造成债务关系的消亡。
    房产继承诉讼收费标准是怎样
    一、房产继承诉讼收费标准是怎样
    1.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
    2.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
    3.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
    4.标的金额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5%加上1300元计算;
    5.标的金额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1%加上3800元计算;
    6.标的金额10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9%加上4800元计算;
    7.标的金额2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8%加上6800元计算;
    8.标的金额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7%加上11800元计算;
    9.标的金额1000万以上200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6%加上21800元计算;
    10.标的金额2000万以上的,按照标的金额的0.5%加上41800元计算。
    另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诉讼费。对遗产继承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诉讼费。
    二、遗嘱继承的时效限制包括什么
    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
    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房子继承的金额不一样,那么诉讼费的收取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如果标的金额仅仅只是在10000元以内,那么诉讼费需要50元。但是如果标的金额是在1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话,那么是需要根据标的金额的2.5%减去2百元再去计算的。
    债务人死亡的向其家里人讨债可以吗?
    1、要区分死者所负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
    个人债务由债务人本人偿还,债务人死亡的,用债务人的遗产清偿。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家庭共同债务应当由家庭成员共同偿还。
    2、要区分死者的近亲属是否继承了死者的遗产。
    如果继承人没有继承遗产,其对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没有清偿义务;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则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但其对债务的清偿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对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债务人死亡可以申请执行吗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债务人死亡可以申请执行吗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债务人死亡可以申请执行吗
    债务人作为被执行人死亡的,中止执行,等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后,权利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债务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债务纠纷协商
    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在我国法律中,比较鼓励这一和解纠纷的方式。因为:有利于债权债务企业之间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又可避免采取其他方式所花费的开支。但这一方法只有在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同情或乐观预期时才使用。
    2、债务纠纷调解
    因债务人的原因不能约期履行债务而又不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时,经由中间人调停,促成双方当事人谅解,达成新的协议,使债务得到解决的一种方法。具体形式有: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司法调解。
    3、债务纠纷仲裁
    双方当事人将争议交给共同信任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或专业仲裁机构做出裁决,双方有义务履行的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尽管仲裁不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但作为法律的仲裁制度,还是具有一定的法律强制力即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债务纠纷判决
    双方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当事人的一方到法院起诉,请求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其结果是:债务人或履行原有债务,或按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欠债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它是一种强制手段即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的当事人如负有履行义务,就应自动履行,如不自动履行,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或审判组织的移送,按执行程序强制执行。
    在日常生活中发生债务纠纷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协商调解处理,也可以通过申请仲裁诉讼的方式来处理,如果债务人已经死亡,这种情况下需要中止执行,但如果债务人有遗留下遗产,在继承人继承遗产后,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找不到债务人报警让其家人协助可以吗?
    一、找不到债务人报警让其家人协助可以吗?
    1、找不到债务人报警让其家人协助是可以的。
    但是由于欠钱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公安机关不予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具体解决方式有: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属实;去法院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起诉、立案、庭审、判决;胜诉后,如果对方在判决生效两年内没有还钱,可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
    2、除了起诉之外,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纠纷:
    (1)债务上有保证人的,应当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保证债权的实现,设立担保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无法偿还,担保人应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2)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理人主张债权。公民下落不明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二、债务人失踪了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吗?
    1、债务人失踪了不一定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
    以下情形担保人一般不需要还款
    保证人不需要还钱的情况如下:
    (1)债权人与保证人非书面约定保证责任。
    (2)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未向保证人提起诉讼仲裁或者主张权利。
    (3)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4)债务人破产开始后保证人保证期间届满前,债权人未依法诉讼、仲裁的,破产程序终结后也无权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5)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6)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人债务不一定归属于夫妻债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债务纠纷通常情形下都属于民事纠纷,而对于民事纠纷,若是采取报警的方式来处理纠纷,通常无法处理该纠纷。债权人在确定债务人失踪之后,可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不管债务人是否失踪,只要满足了起诉的条件,法院都会受理诉讼请求。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7 22: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