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服务合同应如何撤销 |
释义 |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谈判撤销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撤销。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民法典中网络服务合同应如何撤销 《民法典》中网络服务合同撤销方式有协议撤销或法定撤销。协议撤销是双方协商一致撤销合同;法定撤销要求出现以下法定可撤销事由,就可以单方申请撤销: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的网络服务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网络服务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 网络借款合同如何撤销 网络借款合同进行撤销应当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网络借款合同如何撤销 网络借款合同符合可撤销情形的,可以到法院请求撤销,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而得到的财产,要进行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方需要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都有过错的,则要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撤销,即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产生了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经利害关系人或双方当事人请求,把该合同撤销掉,消灭其法律效力。通常,出现以下情况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用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4、用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等等。 民法典中合同应如何撤销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无条件撤销合同。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 【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私教辞职应如何撤销合同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无条件撤销合同。如果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况的,不利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 【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该内容由 顾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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