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出现了新政策是什么 |
释义 | 1、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所有权是村集体,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只能在村集体内部进行流转,但是一些地方对于宅基地买卖的管控还有些疏漏,宅基地买卖的现象还存在,一些宅基地被当做工业用地,农民的利益遭到损害。新政出台后,农村宅基地再出现这种非法的土地买卖,村委会发展后不仅要没收,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2、关于宅基地的拆迁补偿新政策出台,农村宅基地将会实行分开补偿的补偿方式,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分开计算,宅基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所以宅基地的补偿款不会直接发放给村民,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关于房屋的补贴会直接发放给农户。 3、关于宅基地的审批宅基地的审批上半年就开始严格,下半年更是愈演愈烈,除了要遵循一户一宅都原则,如今超占宅基地和违建宅基地的行为也加大了处罚力度,农村宅基地将会进入有偿使用阶段,部分地区宅基地已经停止审批,农村宅基地也越来越紧俏,想再申请宅基地比登天都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一、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事关亿万农民居住权益,涉及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各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按照部门职能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及时将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通报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规划许可等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满足合理的宅基地需求,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各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要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做好信息共享互通,推进管理重心下沉,共同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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