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因买卖发生产权变更的一般可以按照以下基本过程进行:,1、买卖双方持买卖协议、《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2、房地产交易中心根据实际交易对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买卖双方到房产交易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支付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二条 【期间结束】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