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少交公积金,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
释义 | 如果是单位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办理补缴手续的,且还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缴费明细。 补缴公积金 1、单位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与《住房公积金补缴书》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对于未在《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中列明补缴原因的,还应报补缴说明一份; 2、管理部接柜人员对《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转账支票进行审核,补缴确认后,接柜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留存。 单位办理补缴时应提供的材料: 1、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 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及《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的填写规定: 1、《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为一式两联无碳复写凭证,第一联管理部留存作为记账凭证,第二联作为单位存根备查; 2、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既有财政统发又有单位自筹的,需将财政统发部分和单位自筹部分分别填制《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3、单位对集中封存库内的个人进行补缴时,在《住房公积金补缴书》的“单位名称”和“单位登记号”栏填写补缴单位名称,在《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中列示个人明细; 4、《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 公积金: 住房分配货币化形式一般指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202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决定即日起启用。 2021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运行平稳,住房公积金缴存额29156.87亿元,6611.21万人提取住房公积金20316.13亿元。 综上所述,将住房公积金利息转入住房公积金本金,所得利息并入本金起息,且个人住房公积金不征收利息税。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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