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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东莞公积金出具职工缴存证明
释义
    法律分析:职工缴存证明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有效凭证。《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情况证明》只能反映职工近一年缴存明细,如需打印全部缴存流水,可以申请打印《个人缴存流水明细》。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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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9: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