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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责任事故赔偿办法:探讨工伤赔偿的依据
释义
    交通事故工伤不按责任赔付,由第三方支付赔偿。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费用、伙食补助费等,单位支付工资福利、伤残津贴等。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或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追偿。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工伤是按责任赔付吗
    在工伤事故中赔偿并没有按照责任理赔。如果是属于交通事故的工伤事故,那么应该由第三方支付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补足工伤待遇金额。
    二、法律规定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结语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交通事故工伤的赔偿并非按照责任理赔,而是由第三方支付赔偿,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补足工伤待遇金额。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伙食补助费等。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或第三人无法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有权向相关方追偿。根据法律规定,确保工伤受害者获得应有的赔偿和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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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4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