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主体有哪些? |
释义 | 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就是指所有参加某一个特定的民事诉讼活动的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我国的民事诉讼主体包括哪些 我国民事诉讼主体包括人民法院、原告、被告和第三人。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第二类的诉讼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诉案件中上诉人、被上诉人,合格的当事人直接关系到诉讼的结果。 民事诉讼主体是组织可以吗? 民事诉讼主体是组织可以。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主体。任何个人或组织要成为民事主体,必须由法律赋予其主体资格。 除自然人与法人外,民事诉讼主体主要还包括以下组织(我们暂且称之为非法人组织): 1、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依合伙企业法设立);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企业; 3、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的社会团体; 4、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7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等; 8、个体工商户。从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看,民事主体与民事诉讼主体是交叉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有哪些 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主体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区别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人,所有的诉讼主体都是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诉讼主体的主体身份必然包括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身份。 两者之间的区别:诉讼主体不仅在诉讼程序中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而且还必须有权行使导致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诉讼行为。在我国民事诉讼中,能够成为诉讼主体的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当事人、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第三人、法定代理人以及经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一般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对民事诉讼程序的发生、变更和消灭不起作用,因此他们只能成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的诉讼主体,不能直接称为诉讼主体。 附带民事诉讼司法解释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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