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存钱是借款还是算投资款 |
释义 | 一、企业法人的权利和义务 1、企业法人的权利 企业法人的职权,有的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有的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具体说来,企业法人的职权有: (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例如,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为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报刊上为公司公开发表声明等。 (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法定代表人一经签署,合同即为生效。 (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例如,主持股东会,主持董事会等。 2、企业法人的义务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3)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二、法人和股东能往对公账户存钱吗 法人和股东不能往对公账户存钱的。一般来说,这样做不合法,除非是属于暂时性借款、分配利润等特殊情况,不然是不可以这样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三、法人存钱是借款还是算投资款 法人往基本账户存钱如果是投资款,那么以实收资本入账。如果是法人垫付企业用款,那么计入其他应付款,或者短期借款。如果是前者,那么是不存在还款的。如果是后者,那么对应贷方科目为银行存款/现金,借方就是你计入的科目。同时如果是短期借款,那么应该计付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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