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质保金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约定,一般在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照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百分之五左右,预留质量保证金,质保金,是为了证明对自己的服务质量有信心,以及进行对外宣传形象的最有力的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百分之五。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百分之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