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劳动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每月扣的工资不得超月薪的二成。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扣除工资违法,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等方法维权。 一、员工操作不当,损坏公司设备,有影响吗 当公司员工在生产中因失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1994年12月6日发布的〔1994〕489号文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说离职就离职怎么扣工资 视情况而定,员工依法辞职应该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一般情况下,员工违反相关规定离职的,用人单位不能扣除员工应得的劳动报酬,除非因为员工违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用人单位可以扣除劳动者部分工资作为赔偿,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三、造成公司损失怎么办 给公司造成损失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