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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除劳务关系后是否需给补偿金
释义
    解除劳务合同是否需给补偿金,取决于合同是否有约定;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工资高于平均工资三倍的有特殊规定。
    法律分析
    一、解除劳务关系后是否需给补偿金
    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解除劳务合同要不要给补偿金,要看劳务合同是否有约定,没有约定的,不需要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有以下标准: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务关系后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取决于劳务合同是否有约定。若没有约定,则不需要支付补偿金。而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进行,具体标准如下: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标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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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4:4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