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工伤自理条款有效吗
释义
    法律分析:工伤自理条款是无效的。对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条款,不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此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条款,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一、合同无效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二、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制定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
    3、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格式条款提供者免除自身责任,增加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6、造成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7、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不平等的协议受法律保护么
    不平等协议可以受法律保护,但是当事人申请撤销显失公平合同的除外。
    一方同意签订不平等协议,如果此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悖社会的公序良俗,协议的签订没有欺诈、胁迫等因素,完全是行为人自己自愿签订的,行为人也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该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不平等的条款有没有法律效力,受不受法律保护,要依据当事人是否申请撤销合同而定。如果当事人申请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0 1:4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