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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船舶所有权需要登记吗?
释义
    船舶所有权需要登记。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一、出资人的股东资格是怎么取得的
    股东资格原始取得方式:
    1、公司设立时,通过认缴出资额取得;
    2、公司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取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动产物权的变更以什么为要件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三、转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有效?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第三人,当事人还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船舶登记条例》第五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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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3: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