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单方面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有什么影响 |
释义 | 夫妻单方面处分共同财产的后果有:如果不是规定的家事代理,那另一方可以主张要回。如果第三人已经善意取得所有权,那不知情的一方可以要求擅自处分的一方赔偿损失。 一、夫妻一方可以将房赠与另一方吗 1、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赠与行为有效。 2、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处分需要经过全部所有权人的同意。不知情的一方拒绝把房屋赠与给第三人的,赠与行为无效,可以要求第三人返还房屋。不知情的一方同意把房屋赠与给他人,那赠与行为有效。 3、第三人没有通过合理对价获得房屋,不符合善意取得规则。 二、夫妻共有产权房可以卖吗 共有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双方应当共同处分该房产。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善意取得是什么 善意取得是指原物由占有人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 此处的善意第三人即不知占有人为非法转让而取得原物的第三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受让人受让动产时是善意的; (2)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让; (3)转让的动产已经交付给受让人,不动产已经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 如果满足此三项条件,则成立动产善意取得。 一方面,受让人取得动产所有权,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另一方面,原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但是法律对于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有特殊规定者,则不依据前述规则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譬如,法律对遗失物的所有权归属有特别规范,则不适用一般的动产善意取得规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