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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查询小区公共用地部分
释义
法律主观:
小区内公共用地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除道路、绿地以外,已经登记为全体业主共有或者根据其功能应当为业主共同利用的公共健身场所、广场、园林等场所,应当认定为“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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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2/17 11: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