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后竞业限制是否解除 |
释义 | 一、辞职后竞业限制是否解除 劳动者离职后竞业限制一般不是解除,而是要遵守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是在劳动者离职后开始生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辞职离职的一般程序有哪些 1、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1个月向其主管及总经理提出辞职请求; 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辞职员工填写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 4、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公司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5、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领取工资; 6、公司可出具辞职人员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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