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限制,需了解相关规定 |
释义 | 夫妻离婚,房贷未还完时,房产不能过户给某一方。按揭房的房产证通常在银行抵押,必须在还清贷款后才能变更所有权人。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在还清贷款后进行过户。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房贷没还完,不能过户给某一方。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在还清贷款之后,才可以变更所有权人。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还清贷款后过户。 拓展延伸 夫妻离婚后,房贷未还清,是否可以将房产过户给亲属? 在夫妻离婚后,房贷未还清的情况下,将房产过户给亲属是一个可行的选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产过户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双方自愿、无违法行为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房产过户的方式将房产转让给亲属。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过户涉及到贷款问题,还需要与银行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贷款问题得到解决。因此,在进行房产过户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和指导,确保合法合规。 结语 在夫妻离婚且房贷未还清的情况下,将房产过户给亲属是一种可行的解决方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产过户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双方自愿、无违法行为等。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房产过户方式将房产转让给亲属。但需注意贷款问题,需与银行沟通协商,确保贷款得到解决。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法律意见和指导,以确保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完成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达到场地平整,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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