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很冤枉,我想在法庭上辩解,但是如果不知道怎么辩解,法庭会不会认为我不认罪呢? 这里面需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点,如果说你确实被冤枉的情况下,那么不管是在公安、检察院还是法院阶段,那么一定要全力的为自己辩护,不要想着说辩护之后是不是会给自己加重刑罚,因为你要相信自己是无罪的,所以你可以按照自己事实本身给自己辩护。 第二个,如果说你不清楚自己的行为到底是构成有罪还是无罪,这个时候可以委托律师来介入,看看你这个案件到底是构成有罪还是无罪,如果说构成有罪的情况下,不要辩解了,认罪认罚争取一个好的态度。如果说经过分析之后,那么认为在主观明知或者是其他方面确实有问题的情况下,那么为了保险起见,我建议可以从两条路来走。 ①你对于自己的行为到底构不构成犯罪,你主观上是不明知的,这是一个专业性的法律问题,你可以向法庭说明。 ②你争取一个好的态度,但是因为你的律师有独立的辩护权,那么你可以认罪认罚,认罪悔罪,但是你的律师独立于你发表自己专业的辩护,比如说主观明知方面到底有哪些瑕疵,是否有充足的证据能够去认定,这样的情况下既能够保住你认罪认罚,或者说自首的一些情节,坦白这些情节又能够给你起到最好的一个辩护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