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省委常委的职责 |
释义 | 法律分析: 省委常委是指省委常委会的组成人员,省委书记主持召开省委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主持省委全体会议,决定本省党内的重大事项,总结省委近期工作,任命省辖市委领导班子,规划下一阶段省委工作。在现阶段,和省委常委同级的还有直辖市市委常委和自治区党委常委。省委常委享有正省级副职职权或副省级正职职权,属于副省部级别的党政领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第二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主持常务委员会会议和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委员长、秘书长协助委员长工作。副委员长受委员长的委托,可以代行委员长的部分职权。 委员长因为健康情况不能工作或者缺位的时候,由常务委员会在副委员长中推选一人代理委员长的职务,直到委员长恢复健康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委员长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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