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约定管辖法院错了如何处理,管辖无效的情形? |
释义 | 一、合同约定管辖法院错了如何处理 合同约定管辖法院错了之后的处理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管辖异议,让法院裁定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管理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二、合同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有: 1.约定管辖未采取书面形式的无效; 2.约定管辖的约定不明确的无效; 3.约定管辖约定两个以上法院管辖的无效; 4.合同中约定既诉讼又仲裁,供合同双方选择的条款无效; 5.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合同双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达成的管辖协议无效; 6.约定管辖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无效; 7.其他被人民法院确认为协议管辖无效的。 三、合同无效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合同无效管辖法院按照一般的合同纠纷来确定,对无效合同纠纷一般亦应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确定地域管辖,即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1.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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