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大型案件中如何具体辩护 |
释义 | 这里所说大型案件,是指那些动则十几名被告、几十名被告的案件。并且是为其中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等的被告进行辩护的案件。具体点说,就是在一个案件中,你的当事人涉案的事实、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多的情况下,该如何辩护。 这里说说我办理这类案件时获得的一些经验。这样的案件工作量大,需要做的事情多,所以你必须对整个过程有所统筹、有所安排才可以较为顺利地完成任务。 一、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要做到哪一步 首先,庭审前要做到非常熟悉案件。这是为庭审顺利进行奠定的基础。做到这一点,可以为庭审中出现突发情况时,你能够及时应对奠定基础。 虽然辩护要求,一个律师应当就庭审中可能出现的事情,做出尽可能全的预见,然后计划出应对方案。但是,总有你预想不到的事情出现,那这个时候怎么办,只能依靠你对案情的详细了解,以及积累下的庭审经验和法律知识,来随机应对了。 其次,要将质证意见准备妥当。在一个大型案件中,证据有很多,你又几乎必须对所有证据都发表质证意见(因为你的当事人涉案最多),这些质证意见,除了要做到了然于胸外,还要准备书面的质证意见。 因为内容太多了,你不可能都记在脑子里。为避免在庭审那种紧张的环境下不发生遗漏和无话可说,那就一定要有书面质证意见。相对于辩护意见来说,质证意见是能够事先固定的。因为辩护意见总要根据庭审时的变化、公诉人的公诉意见来进行,很难做到庭审前的完全固定。但是质证意见就不一样了。他相对来说能够固定下来,因此就具备了在庭审前准备出详尽的书面质证意见的条件。 再次,要将辩护意见了然于胸。为什么不强调将辩护意见准备成详尽的书面意见呢。一是如前所述辩护意见是变化着的,很难在庭前准备成固定的书面的资料。更重要的是,如果你准备成书面的意见了,那么比必然依赖书面的意见,而很难对辩护意见做到了然于胸。这样就让你很难在庭审时,根据庭审的实际情况来及时地改变你辩护词的发表内容和方式。 二、在庭前会上要达到什么目的 首先,一定要让公诉人提交质证证据提纲。公诉人提交质证证据提纲,是根据罪名来安排的,或者公诉人根据自己的庭审安排来进行的。而庭审必然以公诉人的起诉节奏为审理节奏。那么他们准备的庭审证据提纲,就是庭审方式的重要体现。一方面这个证据提纲,能让全案的证据根据罪名有一个逻辑的排序方式;另一方面他能够让你掌握的证据和公诉人掌握的证据进行核对,以确定你是否看到了全部案卷,或者对案卷内容是否有遗漏。 所以,这个质证证据提纲,或者说公诉人的举证证据提纲,是你发表质证意见,庭审策略安排的重要依据和条件。 其次,质证的方式最好是一个罪名质证一次。庭前会议,法官会问,是一个证据质证一次,还是一组证据质证一次,还是一个罪名的证据举证完毕质证一次。 本人认为,最佳的质证方式是一个罪名质证一次。因为,当你发表质证意见时,你围绕的核心是关于这个罪是否成立。而要实现这个目的,必然是将与这个罪有关的全部证据进行全面考虑后才能发表全面的质证意见。也就是当你在发表一个证据的质证意见时,必然要谈到这个证据能否被其他证据印证,是否与其他证据矛盾,是否与其他证据冲突等等。而要实现这个目的,必然要等到公诉人出示完该罪的所有证据时才能进行。 所以,在庭前会议时,要尽量确定一个罪名发表一次质证意见的方式。 三、要学会将你的所有辩护意见分配在质证环节和辩护环节进行 质证环节该发表哪些意见,辩护环节该发表哪些意见,似乎是一 个难点,相信一直困扰着年轻的律师。有的律师忽视质证环节发表意见的机会,而想将所有意见都在辩护环节发表。可最后发现,辩护环节时间紧张,你很难充分发表意见。并且很多意见,结合证据发表时才更有力度。所以,在庭审中要合理利用质证时间和辩护时间,要将你的辩护意见在这两个时间段内合理安排。个人认为,一个案件的辩护意见,要有百分之八十发表在质证环节。这不仅因为质证时时间相对充裕,而且因为很多意见和证据结合时更有力度。 总的来说,质证时,要发表那些与证据证明力、和关联性有关的意见,这些意见往往是辩护意见的主要内容。 四、要充分发挥询问环节的作用 开庭时,公诉人、法官、律师要对每一个当事人进行询问。这个 询问环节很重要,其重要性体现在你能从这里获悉很多庭前讯问笔录中没有的问题。 很多辩护人忽略了这个问题,没有想到这个环节是你庭审中最变幻莫测的环节,是你辩护策略中最不确定的因素,也是最能给与你惊喜的环节。 然而要做到这一点,要求你对全案必须非常熟悉,也要求你必须有成熟额辩护策略。因为庭审中的询问,必然是要询问各被告在庭前讯问笔录中未提及和未明确的问题。而这必然是建立在你对全案非常熟悉的基础上,同时也要建立在你对案件有一个成熟的辩护策略的基础上。只有做到这两点,才能充分发挥询问环节的功效,你才能在询问时得到那些在其他证据中没有的,而对你的辩护策略却很重要的内容。 五、发表辩护词环节要如何发表辩护意见 在大型案件中,当庭审进行到发表辩护意见阶段时,一是大家都很疲倦了,希望早点结束庭审,因此如果你发表的内容不能做到引人入胜,那么就是失败的;二是大家都对案件有所了解了,这个时候需要从你的辩护词中听到具有终局性、决胜性的一击。就像拳击比赛一样,发表辩护意见时,要像拳击比赛中那有力的一击一样,可以将对手击倒在地。这就要求你在发表辩护意见时,发表的内容应当是你辩护策略中最核心的内容,应当是你对的当事人来说最关键的内容,这个关键体现在即是本案的核心问题,又是法庭能够解决的问题。如果你发表的不是对你的当事人最核心、最有利的内容,那么就是一种浪费;但是如果你发表的内容,也不是法庭能够解决的内容,那么你就是在做无用功。三是,要知道这个发表最后辩护意见的时间在大型案件中通常只有十几分钟,你要好好考虑在这短短十分钟内,你要发表哪些关键的辩护意见。 此外,要做到发表辩护意见时,不要重复你在质证阶段时发表的意见。辩护阶段就是要说你在质证时没有说过的,这样才是对你法庭时间的合理安排,这样也才不会招致法官对你的制止。 六、庭后应当提交一份什么样的辩护词 经常有在网络上活跃的律师,动辄说自己的辩护词达多少万字。 这怎么可能?一个大型的案件庭审需要几天十几天等等,而提交辩护词的时间才短短七天,有的甚至更短。当你庭审完后,你已经精疲力尽,如何能在几天之内再写出多少万字的内容?再说那多少万字的内容,法官又如何有时间去阅读呢? 如前所述,在一个大型案件中,庭审的进展效果要比庭后的辩护词的内容更重要。你不可能在事后提交一份像对整个庭审过程完整记录一样的完备的辩护词。你只能提供在庭审发表辩护意见环节时,你发表的那十几分钟的辩护内容。这份辩护词应当是提纲挈领一样的是对整个案件的最高概括;也应当是对你的当事人最重要的环节和内容的集中陈述。时间有限、法官精力有限,一定要将你宝贵的时间用到对你的当事人来说是最重要的内容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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