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理 |
释义 | 离职证明的目的是新公司用来划清劳动者与原公司之间界限的法律依据,主要用来保护新公司权益的。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离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期满后有义务配合用人单位办理相关交接工作,在劳动者履行相关义务后单位拒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办理保险、档案等转移手续。 一、离职证明模板 离职证明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自xx-xx年x月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xx-xx年x月x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 xx-xx年x月x日 二、离职时不开具离职证明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如果不给出具,按《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办。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 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 3、10条规定加付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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