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中,必须到庭的当事人以下几类:离婚案件中的原、被告;抚养、赡养等案件中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其他案件中,不到庭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七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