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负担,总公司破产,则分公司的债权人应当向受理总公司破产的法院申报债权,按破产债权获得受偿。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不具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债务,由企业法人负担。而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因此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风险提示: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https://www.66law.cn/tiaoli/6.as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