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和总公司债务如何承担责任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一、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是否负清偿责任 总公司负责清偿分公司债务。经工商部门登记,分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可以从事相应的民商事活动。但分公司虽然有公司字样,但并不是真正的公司,所以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责任。因此,分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债务仍应由总公司承担。根据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二、支付总公司发生的债务需要承担吗 总公司需要承担分公司的债务。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的债务可以由总公司承担。 三、分公司的债务是否由总公司偿还 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偿还。总公司和分公司是一种所属关系。严格来说,分公司相当于总公司的一个分公司,相关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分公司经营不善,造成亏空破产的,分公司的债务将成为总公司的债务。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