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未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可与对方协商或向法院起诉;抚养子女的一方可要求另一方分担费用,协议不成可向法院申请判决;子女可在必要时向父母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1、如果离婚后一方未支付抚养费,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如果无法协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 2、离婚后,如果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应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数额和支付期限应由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3、如果前款规定的协议或判决不能满足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合理要求,子女可以向任何一方父母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数额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