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的分支机构及内部职能部门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如何认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相关法律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及内部职能部门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当根据其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人的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赔偿责任的,由法人承担。 金融部门的分支机构提供保证的,如尤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因素,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条 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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