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会见录音录像在证据链上的地位? |
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录音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需注意其法律地位。首先,录音录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不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其次,录音录像作为证据需要经过鉴定,鉴定结果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最后,录音录像作为证据需要结合其他证据一起使用,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由办案机关提供必要的条件。律师会见时,不得对律师进行监视、录音、录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三十六条:“录音、录像等影像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第三十七条:“在证据鉴定中,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准确、全面的原则,从证据的内容、形式、制作方式、提出人的身份、出处、时间等方面进行鉴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对于刑事案件中的证据,应当认真审查,核实其来源、真实性、合法性、证明力等问题。对于不能确信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律师会见录音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需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经过鉴定后结合其他证据一起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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