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训诫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
释义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所以,教育训诫不属于治安处罚;另外一个简单的判断方式就是,公安机关是否向被处罚对象发放了《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以上就是根据规定对训诫是否属于行政处罚的回答。训诫不属于治安处罚措施,治安处罚的措施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九条规定: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不满十四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予处罚,但是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