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盐城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办理时间是 周一至周六: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盐城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办理地点 盐城市响水县徐洪村326省道车辆管理所分中心5号窗口或6号窗口 三、盐城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收费标准 驾驶证工本费10元/证 四、盐城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规章】《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八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七条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符合本规定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