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大陆女生满20岁结婚合法,其《民法典》规定为不得早于20岁。 2、香港地区女孩满21岁可自由结婚,16以上结婚需要父母同意。 3、台湾地区满20岁就能自由结婚,父母同意时,女满16岁可以结婚。 4、澳门地区女生满16岁就能结婚,但需要父母或监护人、法院同意才行。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如新疆、内蒙古、西藏等自治区和一些自治州、自治县,均以男二十周岁,女十八周岁作为本地区的最低婚龄。但这些变通规定仅适用于少数民族,不适用生活在该地区的汉族。 男女双方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的时候,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会查看双方的身份证确定双方的年龄,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不会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